公共基础知识

【2019.5.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9-05-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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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中公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甲为了躲避仇家持刀砍杀,倒车时撞到行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所以甲实施了紧急避险行为。本题选择A选项。

2.【答案】C。中公解析:犯意表示一般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最本质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而犯意表示并没有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没有构成现实的威胁,不属于犯罪。本题中,甲只是在日记中表示要杀死乙,并没有开始准备工具或者为杀乙而制造条件,属于典型的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ABC。中公解析:职业活动是人们由于特定的社会分工而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它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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