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规定,由民政局、人社局、人武部组成评分小组,对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6名转业士官进行量化评分,并于2018年11月30日,由武装部、人社局、编办、监察委、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打分复审通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评分标准是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方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的规定,以转业士官部队移交档案的内容给予评分,并按照分数的高低顺序给予排名,其它档案外的补充材料、补充证明均不予以计分。
2、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反映评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共7日。
4、公示受理部门:文安县民政局
受理电话号码:
原标题: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转业士官量化评分复核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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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考核排名登记表.doc
(附件见:)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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