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公告》中上岗环节有关内容更改如下:
“由区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选岗人员统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可选岗工作时间签订,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区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更改为“由各乡镇(街道)与选岗人员统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可上岗工作时间签订,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区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原标题: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补充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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