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转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务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民安【2016】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36号)的文件精神和漳州市民政局对安置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近日诏安县民政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县2018年符合政府安置的16名退役士兵进行量化评分、选岗,驻政法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工作人员现场严格按照转业士官档案材料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积分由高到低进行选岗,全程透明化操作。今年在县政府提供16个安置岗位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6个央企岗位,合计22个安置岗位。至2018年11月16日16名专业士官全部选岗完成。
原标题: 诏安县民政局推行“阳光安置”完成2018年转业士兵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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