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单位选择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安置”,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
二、地点:沧州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三、选岗程序
按照退役士兵个人档案量化评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在安置计划所列单位中自主选择,每人选定单位最长限时5分钟。单位已经选定,当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要随身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如果本人不能到场亲自选定单位,可指定他人前来代选,代理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被代理退役士兵的退伍证、身份证和委托证明,代理人同时出具与被代理退役士兵关系的证明。
2、退役士兵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到市民政局一楼大厅签到并进行身份核实,身份验证无误后方可选择单位。对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岗或者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待遇。
3、选择单位的退役士兵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大声喧哗,自觉维护现场秩序。选岗完毕后迅速离场,不得滞留。
4、在二楼选择单位时,要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震动状态。
5、退役士兵于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持退伍证、身份证、建行卡(委托人需另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证明)到市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会商室开具工作分配介绍信,办理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手续。选择央企的开信时间为11月30日,报到时间为12月30日前。退役士兵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
咨询电话:
原标题: 沧州市区2018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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