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试题解析

2018-12-26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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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中公军考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部分试题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1.个体户杨某因销售假烟被工商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有关该案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工商部门应告知杨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B.听证费用由工商部门与杨某共同承担

C.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D.杨某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

【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要求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故A选项正确;该条第三款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举行,本题C选项并未涉及不公开的情形,所以应当公开举行,故C选项正确;该条第五款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故本题D选项正确;根据该条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费用应当有行政机关负担,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费用,B选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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