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治信仰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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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所谓法治信仰,是人们发内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对法治的自觉意识,没有对法治的自信坚定,法治信仰无从谈起,法治建设则注定无所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聂树斌案等多起错案的改判纠正,彰显的正是我们党和国家对于法治信仰的坚定选择,彰显的是法治决不能蒙羞、正义永远不会迟到的深度自信。

所谓平民情怀,是自觉尊重、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件交通肇事案子在办案人看来十分常见,普通的都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这一生也许就这么一个案子,这个事对他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儿,也许会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牺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作为,一代代检察人为了中国的法治梦而奋斗不息,如今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接到我们这一代手中,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坚信使命必达。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着每一名执法者都能做法治精神的传递者;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着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着中国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让任何不公正都无立足之地;

我有一个梦想,追求正义的法治梦,中国的法治梦。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有一段话:”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之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之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中国古代历史上,管仲曾言,“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张居正感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其实质就是法治信仰。没有信仰的法治,犹如没有灵魂的肉体,再刚性的法条也难免沦为摆设。

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是法治的灵魂,涉及法治的根本性质,涉及法治建设走什么道路、把握什么原则、朝着什么方向前进等基本问题。法律的科学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科学要靠人民维护。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只有当法治建设得以实现,人们才能在法律的守护下安居乐业,社会在法律的维护下井然有序。

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不仅要求人们以法律为行为准则,而且要求全社会对法治的敬仰和推崇。完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司法,营造法律信仰的信仰氛围,是人们树立法律信仰所需要的外在要求。只有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才能使法治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当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法治中国就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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