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公民基本权利常见问题解析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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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公民指的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能是自然人才能享有的,法人无法享有《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文主要针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容易出错的知识点做重点说明。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的是:公民是否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判断标准只有同时具备: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国国籍以及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试题中常见“有财产金额限制”等干扰项。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的是:政治自由的内容并不包括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人身自由权,要注意加以区分,避免混淆。

(二)人身自由权

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侵犯”的说法是错误的。比如为了满足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三)劳动者的休息权

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的是:休息权只有劳动者才能享有。“休息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劳动者的范围要小于公民的范围,这两个概念并不等同。

(四)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的是:公民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情形只有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这三种情形。试题中常见“遭受自然灾害”“下岗”等干扰项。

(五)劳动权、受教育权

针对这个知识点,考生要注意的是:这两项权利非常特殊,因为它们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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