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犯罪构成要件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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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现在各类公职类考试中都多多少少会涉及到法律的相关常识,其中刑法是考试中必然会涉及到的考点,在刑法考试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犯罪的构成要件,这一知识点的考察集中在记忆性考察和理解性考察,笔者在此梳理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点,以便考生系统把握,应对考试。

下面,通过表格方式列举了考试过程中常出现的考试要点,考生可以对应考点精确掌握。

 

在掌握具体知识点过程中,需要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犯罪特征这一知识点主要是通过单选题形式考察,需要考生按照记忆性方式掌握,尤其是第一个特征,需要考生特别注意把握;

(2)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共包括四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及客观方面,而表格中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并不是犯罪的主观方面,而是无罪过事件,构成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后果是不负刑事责任,而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后果是负刑事责任;

(3)掌握犯罪主体时需注意,刑事责任年龄是重点考察方式,掌握时不仅需要知道已满14周未满16周的未成年人对哪8种行为负刑事责任,还需要知道相对应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4)犯罪客体在考察中并不常出现,考生只需掌握其与犯罪对象区别即可;

(5)犯罪客观方面总体上包括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考试过程中重点掌握犯罪行为的内容,尤其是不作为义务的来源,是考试中的出题点,需要考生结合考题认真总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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