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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中特之初级阶段理论分析(2)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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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全面的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新的科学概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我国1949年新中国成立,虽然1949年新中国成立,但是并不意味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符合我国实际,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时间上看,我国的社会主义是从我国1956年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的。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发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21世纪中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从发展阶段上看,它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是不能逾越,也是无法逾越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所以我们一切工作都必须认清“三个没有变”,立足于我国的国情。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相互联系的矛盾,但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的矛盾。

党的十三大科学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加入“和谐”于“富强、民主、文明”之后,形成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其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又称为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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