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在省市公共基础考试内容中,对于矛盾知识的考察频率是比较高的,近几年的试题都有涉及。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而辩证法又在整个马哲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也叫矛盾规律或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具有两层含义:①矛盾着的对立面的互相依赖性,矛盾的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即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互为前提。例如老子的名言“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即有和无互相生成,难与易互相依存,长与短通过彼此表现出来,高和低互相依附,又例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是优点和缺点的集合体,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只有优点或者只有缺点的人。说明万事万物都有其对立面,又都是互相依存的,离开其对立面,事物本身也就无法存在。②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和相互转化。即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转化。比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明了祸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好事,好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祸事,即福祸相依,也体现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又例如乐极生悲、否极泰来、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都体现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即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例如生物界中所进行的弱肉强食、互相吞噬等生存竞争,机械运动中的吸引和排斥、物理运动中的阴电和阳电、化学运动中的分离和化合,都体现矛盾的斗争性。矛盾斗争性在事物量变过程中的根本作用,就在于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矛盾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的过程。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同时具有同一性与斗争性,两者缺一不可,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
上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新年贺词之考点
下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剩余价值率VS利润率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