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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没用了?教育部关于义务招生入学新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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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片入学,要有比例

《通知》要求,2017年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县)要实现100%的小学、95%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这19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和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

经审批的初中特长招生比例,控制在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在家上学”,得提前批准

根据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分布在各地的学堂、私塾、书院超过3000家。2013年8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国大陆约有1.8万名学生不在学校上学,选择“在家上学”。

对于接受“私塾”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教育部表示“高度关注”。教育部强调,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年龄,由各省决定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事实上,一年级入学年龄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目前学龄时段的划分节点为每年的8月31日,这让不少孩子在9月出生的家长感到有些郁闷:晚了几天出生,就得晚一年上学。甚至在每年8月,都会出现“催生”现象。

那么,入学年龄是否有望修改呢?

对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士表示,通知中明确了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由于《义务教育法》已经规定了年满六周岁。从这个层面理解,他认为省里确定的出生年月,不能突破《义务教育法》。但他同时表示,具体的做法、细则,还有待教育部进一步解释。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他要点:

1.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2.要继续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3.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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