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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之基本原则与承包方式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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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导读】

中公教育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农业农村知识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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