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问题】怎样理解“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这句话?请举例说明!
【回复】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或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假设如果这些方法可能会成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那么对于通过这些方法可能衍生的其他工艺将都视为侵权,这样就限制了实用新型的发明。
再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但通过这些方法制成的某成品则可能成为实用新型的发明。
提醒大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要通过考试就需要日积月累的学习,中公在这里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
上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时效归纳
下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盗伐林木罪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