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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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问题】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回复】区别如下:

 

 

狭义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产生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无权代理人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相对人负举证责任。

效力

待定

(1)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2)借用文件的,借用人与出借人负连带责任。

(3)被代理人、代理人问的责任关系,另案解决。

被代理人

有追认权。向行为人、第三人为之,可以追认一项,但不可追认某一方面,在相对人撤回前行使。

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抗辩。

善意相对人

(1)不知道代理人无权,但是可以有过错。

(2)善意第三人有催告权、有撤销权。

恶意第三人:有催告权、无撤销权。

(1)善意,且没有过错。

(2)善意相对人除具有狭义无权代理的催告、撤销权外,还享有选择权,即既可以主张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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