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罗马法的渊源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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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的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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