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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常考法律知识口诀之“386199”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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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妇女、儿童和老人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很多时候都属于弱势群体,而且相对而言即使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危害后果也不大,加之我国法律素来有“矜老恤幼,宽待妇女”的传统,所以在很多法律里面存在大量宽待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法律条文规定。实际考试中也多有涉及,特别是国考和省考的公安岗位,也会涉及一些试题考察。为了方便大家的记忆,特为大家对一些常考的“386199”规定进行了如下归纳和总结。

首先,“386199”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以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但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面的易错点有:1.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都是“审判时”,即法官开庭审理验明正身时,而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犯罪时”,即他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即使他被抓捕时已经成年,也不得判处死刑;2. 已满75周岁的人并不是完全没可能被判处死刑,当他(她)在杀人时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比如凌迟等致人死亡这种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特事特办,判处死刑的;3.这里所称“死刑”,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其次,“386199”罪刑较轻时应当宣告缓刑。我国《刑法》规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里面的易错点是:这里是“386199”“应当”而不是“可以”,即同样是罪刑较轻,满足以上相应条件,非“386199”既可以宣告缓刑,也可以不宣告缓刑,而是“386199”则必须给他们宣告缓刑。

最后,“386199”不执行行政拘留。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这里面的易错点有:1.这里面并不是说对于“386199”“不予” 行政拘留,而是说他们治安违法本来应该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是考虑到他们是特殊人群,于是“免除”行政拘留处罚;2.这里的“38”不仅仅只是像之前的“怀孕的妇女”,还包括“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3.“61”也不仅仅只是像之前的“未满十八周岁”,而有两种情况——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4.“99”完全就不是之前的“75周岁”,而是变为了“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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