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在系统掌握劳动合同订立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需要考生应重点把握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知识点,更需要考生务必加强实战练习。下面我们就通过练习题来掌握劳动合同订立条款的相关知识点:
1.【单选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
A.试用期 B.竞业限制
C.社会保险 D.技术培训条款
【答案】C。
中公解析:题干所考察的知识点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但具体的考点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必备条款,换句话说就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必须要写在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据此,答案只能选C。那ABD为什么不选呢?我们还是要真正把题目吃透,弄懂每个选项所涉及的考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同时,又在本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根据这一款内容,我们可知,题干中ABD三个选项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不是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签订劳动合同并非要把这三项必须写进合同里边,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自行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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