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国家赔偿法重要知识点小结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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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已经能够依法取得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国家赔偿法是一个相对容易理解的法律,对于这部法律,考生如果能够准确把握是完全可以做对相应题目的。现将国家赔偿法中的重点知识点总结如下,希望考生能够耐心学习,取得理想分数。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一、行政赔偿重要知识点

(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期待利益。

(二)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四)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二、刑事赔偿重要知识点

(一)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练习: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对于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中的_____。

A: 水电费

B: 仓储保管费

C: 职工的基本工资

D: 可能取得的营业利润

参考答案: D

解析:《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不包括期待利益。ABC三项的开支都属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D项为期待利益,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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