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学的复习技巧和考点总结(一)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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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常识是军转|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宪法的复习方法最主要的就是记忆性和记忆的准确性,记忆性强调的是宪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比如民法、刑法更侧重理解,而宪法主要都是记忆的内容,宪法本身内容较少,按照宪法法条,宪法的正文部分只有四章的内容,熟读法条对宪法的学习是相当有帮助的,另外第二个就是记忆一定要非常准确,而不是大概的记忆,举个例子,比如在宪法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考试的过程中经常将最后的“并给予补偿”省略,那么这样的说法就是不准确的,这种考查方式就是检验大家是否真正的掌握了宪法的内容,所以要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考查到的重点内容: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利制约原则。

考查方式:考查基本原则的类型;考查基本原则写入宪法的时间;考查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查方式:民族自治地方的范围(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哪些职位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的主任或者副主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三、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

考查方式:考查基本原则的类型;考查直选和间选的适用范围;考查行使选举权的条件。

由于篇幅有限,此次先总结三个重点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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