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原退伍军人落户有何规定?退役士兵考试网发布:山东青岛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欢迎加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交流群120597894,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山东青岛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
依据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
条件 | 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 |
程序 | 1、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军人,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材料 | 1、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军人,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收费标准 | 请见附件 |
受理机构名称 | 落户地派出所 |
办公地点 | 落户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正常办公时间 |
咨询投诉渠道 | 0532-66573513 |
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 |
来源: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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