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批与决定
(一)中省直单位录用军转干部
根据军转干部本人填报的志愿,依据考试、考核成绩,由省军转办审批,下达齐齐哈尔市中省直单位录用军转干部结果,市军转办遂办理相关手续。
(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军转干部
由齐齐哈尔市军转办依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成绩,统筹市直、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现状,提出择优安置的初步意见,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核同意后,呈报主管副市长、市长审查签批。齐齐哈尔市市军转办组织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大会,根据市长签批的安置结果,向接收单位下达安置计划,移交军转干部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档案后,军转办即向军转干部发出报到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向省军转办报送返职计划。
七、办理时限
从省下达当年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到安置完毕,约需要6个月的时间。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分三个方面公开公示:
(一)公示计划:按照中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计划,向军转干部公示各部门具体的接收安置岗位,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成绩:将军转干部个人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并在市军转办公室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后,再次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果:通知军转干部安置结果,并在市军转办张贴公示安置结果,公示期为7天。有异议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再进行择优安置。
九、监督检查
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十、责任追究
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业军官安置审批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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