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考试网整理发布:广西海警2016年度接收大学生入警政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发布公安现役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加入2016公安现役交流②群2016海警部队接收大学生入警考试信息汇总,了解更多信息。
各位学生:
我总队综合各位考生知识能力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情况,结合西藏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需求,严格按照接收专业计划,拟按知识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与8名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公安消防部队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的考生最低分数线划定为115分,西藏地区主体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为105分。
二、请完整准确填写《就业协议书》中个人信息和学校信息,接收单位统一填写“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填写完成后,学生本人签字,学校就业部门加盖印章。接收单位信息由我总队填写。
三、将本通知附件《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条款》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学生本人签字,学校相关部门加盖印章。
四、将《就业协议书》和《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条款》务必于2016年4月30日前邮寄至我总队(邮件注明:就业协议)。我总队将在填写、加盖印章后寄回学生本人。
地 址:西藏拉萨市太阳岛一路9号西藏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人:陈小平
邮 编:850000
电话(传真):
五、相关要求
(一)《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务必工整,字迹清楚;
(二)邮寄《就业协议书》和《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条款》时,请将本人详细的联系地址、邮编一并邮寄给我们,以便我们回寄;
(三)就业协议签订对象不愿与我总队签订《就业协议》的,请传真提供书面材料,说明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意愿和原因。《就业协议书》和《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不能在4月30日前寄至的,视为自动放弃。4月30日后,我总队不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
1.西藏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情况汇总表
2. 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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