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考试网整理发布:关于2016年接收大学生入警考测试成绩发布及政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发布公安现役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加入2016公安现役交流②群2016海警部队接收大学生入警考试信息汇总,了解更多信息。
各位考生:
2016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知识能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分数线已经明确,根据接收程序要求,现就考生成绩发布及政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知识能力考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按照既满足接收数量又确保接收质量的原则,分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凡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一律不予接收:
(一)本科以上学历层次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为115分。
(二)专科层次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为105分。
考生可登陆进入“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考试成绩、测试结果及体检情况。
成绩查询入口>>>2016广东边防总队接收大学生网上报名系统
二、确定政审对象事宜
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考生考测试情况,现就确定政审对象事宜明确如下:
(一)知识能力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或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46名,不纳入政审范围。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为:
0101、0121、0205、0309、0316、0409、0505、0622、0704、0708、0709、0718、0811、0812、0814、0921、0922、1009、1010、1021、1103、1107、1108、1204、1226、1305、1307、1323、1420、1421、1424、1429、1430、1504、1506、1507、1508、1515、1523、1623、1627、1628、1707、1712、1825、1830。
(二)知识能力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107名。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为:
0102、0103、0107、0116、0122、0123、0128、0129、0212、0214、0215、0219、0220、0222、0223、0224、0226、0228、0307、0308、0311、0313、0315、0317、0319、0321、0324、0325、0327、0402、0406、0408、0410、0412、0413、0414、0415、1821、1822、0420、0422、0425、0428、0509、0513、0514、0515、0520、0529、0620、0701、0729、0801、0805、0810、0816、0819、0826、0902、0904、0906、0914、0916、0923、0928、0929、1004、1006、1008、1014、1020、1022、1025、1101、1104、1113、1117、1123、1127、1130、1201、1205、1206、1215、1217、1225、1302、1312、1321、1324、1423、1509、1511、1512、1514、1516、1522、1524、1530、1620、1626、1630、1724、1803、1806、1816、1824。
上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截至2016年3月29日),通过注册报名登记的邮箱发送复查申请到gbc@,同时发送短信到,以便我们汇总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地点暂定:广东广州,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考生经复查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
复查申请邮件及短信样式为:姓名+准考证号+注册报名登记的手机号+不合格具体项目内容+申请复查。
(三)知识能力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且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含个别项目需复查、结果待定的考生8名)的考生155名,确定为政审对象。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为:
0104、0109、0114、0117、0119、0120、0124、0125、0127、0130、0202、0203、0204、0206、0207、0208、0210、0211、0218、0221、0301、0302、0303、0304、0305、0306、0310、0312、0314、0318、0320、0329、0404、0416、0417、0421、0424、0427、0502、0506、0508、0516、0517、0519、0524、0525、0526、0528、0601、0603、0604、0605、0606、0610、0612、0619、0626、0706、0707、0716、0806、0808、0809、0813、0815、0818、0821、0823、0824、0825、0830、0903、0907、0908、0910、0911、0915、0918、0927、0930、1003、1007、1013、1015、1018、1026、1027、1109、1110、1114、1115、1116、1120、1124、1125、1128、1129、1203、1207、1208、1213、1218、1222、1224、1227、1228、1230、1301、1303、1311、1313、1316、1329、1404、1405、1406、1408、1409、1413、1417、1426、1501、1513、1517、1518、1521、1526、1527、1607、1608、1611、1612、1613、1616、1618、1629、1703、1704、1705、1706、1708、1709、1710、1711、1714、1725、1727、1729、1810、1820、1823、1826、1827、1828、1829。
三、政审工作安排
(一)政审时间:暂定3月30日至4月30日,政审大致行程后续会在微信公众号gdbfzs上发布,具体政审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一般会提前2-3天电话预告政审对象)。
(二)政审要求
由于政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政审对象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准备好本人近期的成绩单(原始成绩原件)、高考录取名册(加盖管理部门审核印章的复印件),并协调好学校教务或档案部门,届时提供考生考试成绩原始记录以及高考录取名册原件,以便核查;
2、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请辅导员(班主任)提前准备好考生全部档案,并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政审考察当天,辅导员(班主任)应在场,同时联系不少于5名考生参加政审谈话;
3、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政审工作组人员能够及时联系(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发送“姓名+注册登记的手机号+变更+新的手机号”到;
4、请考生下载打印《证明》、《政治审查表》(招生主页通知原文附件下载),交学校有关部门填写、盖章后,待政审时交给政审工作组。
(三)确定为政审对象的考生,如个人放弃政审的,请用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发送“姓名+准考证号+放弃政审“到,谢谢理解配合!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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