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宋刑统》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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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建隆初年由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等人,主持修律。至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修成,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首先,《宋刑统》在结构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12篇律下分213门,所谓“门”,就是将调整大体同一类社会关系的律文汇编为一个单元。其次,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敕文。《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统》和《大周刑统》,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宋朝后期,法律形式和内容虽有变化,但它作为国家基本性法典。“终宋之世,用之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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