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考试网发布:2015浙江温州市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通知。欢迎加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交流群2016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大全,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2015年温州市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试成绩、部队表现等情况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现就做好2015年温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和录用工作在市复退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牵头,市、县(市、区)两级安置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市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相互协助,密切配合,确保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和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资格
(一)省安置办审核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三)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
(四)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由本人填写《考试报名表》(附件1),经市、县(市、区)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查确认后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14日。
三、考试考核
(一)考试
1、考试的组织:考试由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力社保、监察及县(市、区)安置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2、考试形式:统一试卷,采取闭卷形式,总分数100分。
3、考试范围:参考用书《浙江省人事考试综合基础知识》、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4、考试时间:2015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考核
主要对退役士兵本人服役年限、学历、在部队期间的奖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采取量化考核计分的方法进行。量化考核计分以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材料不齐,有效证件不全不作为考核赋分依据;档案材料擅自增加(减少)或弄虚作假的不计分,量化考核计分项目(附表2)。考核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复退军人安置办负责组织实施。
退役士兵个人考试考核成绩由市、县(市、区)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按考试得分和考核得分综合计算为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在考试结束的15个工作日内由市、县(市、区)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张榜公布。凡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自己的考试分数有疑问的,可通过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查阅。
凡不愿意报名参加考试或者录用后自动弃权的安置对象,均视作自主就业。
备注:自行组织考试、考核的县(市),按照当地考试、考核要求执行。
四、选择录用
根据市、县(市、区)政府当年下达安置指标的1:1比例择优录用,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现场选择单位,由本人填写《退役士兵安置单位选择表》(附件3)并签字确认,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作自主就业。市、县(市、区)安置部门根据退役士兵选择意向进行安置。
如出现被录用人员成绩并列时,考核分数高者优先选择。
当被录用人员中有自动弃权退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
建立退役士兵“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的安置工作机制,是打造“阳光安置”,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安置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今年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和择优录用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
1、
2、
3、
温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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