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湖南娄底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解读,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湖南娄底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解读:
【疑难】我是一名在广西服役的副营职军官。我想了解转业进娄底城区安置的相关政策和条件。如果我想转业进娄底城区安置,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新化县人,1999年从新化参军入伍,现为副营职军官。我家属是冷水江人。2009年我家属随军把户口从冷水江迁入广西。2013年我在娄底市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把我家属的户口迁入到娄底市。如果我把家属的户口迁入到娄底市,我是否可以转业进娄底城区安置。
【回复】来信已转交娄底市军转安置办承办,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军转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规定>、<娄底市城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规定>的通知》(娄办〔2005〕1号)规定:配偶户口已迁入娄底城区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军转干部由市直、娄星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负责安置。
(一)配偶户口迁入娄底城区已满2年;
(二)在娄底城区有住房;
(三)配偶在娄底城区经商办企业或就业。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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