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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军转政策:深圳市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标准

网络整理 2019-08-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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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如下:

1.职务加分。

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3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5分;正营职(含技术10级)7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9分;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1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团职领导职务加分。

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3.军龄加分。

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4.奖励情况加分。

三等功2分;二等功6分;一等功12分;荣誉称号18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加0.5分。

5.特殊情况加分。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加1分,从第6年起每满1年加0.2分。

6.处分情况扣分。

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撤职处分扣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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