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深圳市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标准,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广东深圳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如下:
1.职务加分。
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3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5分;正营职(含技术10级)7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9分;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1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团职领导职务加分。
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3.军龄加分。
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4.奖励情况加分。
三等功2分;二等功6分;一等功12分;荣誉称号18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加0.5分。
5.特殊情况加分。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加1分,从第6年起每满1年加0.2分。
6.处分情况扣分。
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撤职处分扣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2次起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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