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成绩公布
军转干部的考核结果,由市军转安置部门通知军转干部本人确认。军转干部对本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并由市军转安置部门根据军转干部本人档案及移交的材料负责组织复核。
军转干部考试考核成绩和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任务等信息由市军转安置部门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无锡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安置方法
对符合进入市、区计划分配的团(处)职以上军转干部,按照《2009年无锡市团职军转干部量化考核与分类面试相结合的竞争选岗安置办法》(锡组发〔2009〕48号)进行安置。
对符合进入市、区计划分配的营职以下(含相应文职)及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采取“指令计划、考试考核、双向选择、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1、双向选择
依据考试考核成绩划定军转干部进党政群机关安置分数线。在分数线以上的军转干部可持《军转干部安置双选表(党政群机关)》,参加军转干部双向选择对接大会,到各有接收任务的党政群机关及事(企)业单位进行双选落实接收单位;在分数线以下(含未参加考试考核)的军转干部可持《军转干部安置双选表(事、企业)》,参加军转干部双向选择对接大会,到各有接收任务的事(企)业单位进行双选落实接收单位。
军转干部在双向选择对接大会上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通过双向选择落实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应及时将《军转干部安置双选表》交还市军转安置部门。
2、保底安置
保底安置采用积分选岗的办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中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根据本人进党政群机关和事、企业单位安置的考试考核成绩,在尚未完成军转干部接收任务的单位中,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统一从高效备考到低分分别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企业单位中进行积分选岗。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以确保军转安置任务按时完成。
五、组织领导
考试考核工作在省、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的中公范例、阅卷等考务工作委托省、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核工作由市军转安置部门负责,无锡军分区和有关驻锡部队配合实施。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组 织 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军 分 区 政 治 部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军转:无锡市军转干部安置考试考核办法(锡人社发〔2012〕139号),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公军转网整理)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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