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湖北宜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及程序,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一、湖北宜昌军转:接收军转干部条件:
按中央、湖北省规定的政策条件和宜昌市要求接收军转干部,以及向县市(暂含夷陵区)移交军转干部。
市直与城区(暂不含夷陵区)各区统一接收、分别安置军转干部。计划分配的正团职以上转业干部原则上不下县市安置。
二、湖北宜昌军转: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程序:
(一)接收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安置对象,建立军转干部安置数据库。
军转干部本人应按军转安置部门要求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
(二)移交档案。
师团职军转干部档案移交给党委组织部门;向各县市和夷陵区移交军转干部档案;其他档案由市军转办存转。
(三)协调和下达安置计划。
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讨论提出、政府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审定安置计划,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给各地各单位执行。
(四)定职定位。
湖北宜昌市委安排师团职军转干部的单位和职务;市军转办和各县市区根据计划,运用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及保底分配的办法安置军转干部。
(五)安置结果反馈。
向湖北省军转办报告安置结果,省军转办审核后向部队政治机关发出报到通知,由部队政治机关通知军转干部本人。
(六)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接到部队政治机关的通知后,持相关报到介绍材料(含湖北省军转办发出的书面报到通知)到安置地军转安置部门报到,再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军转干部统一的报到截止时间以省军转安置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地方报到的,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军转干部本人档案退回部队。
(七)培训。
按省军转安置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军转干部培训。
(军转: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来源: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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