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辽宁鞍山市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标准,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辽宁省鞍山市依据转业干部个人档案记载,评出考核分数,予以公布。鞍山市直军转干部考核赋分标准是:
一、 军龄分
军龄一年 1 分。
二、 任职分
军转干部任排职一年 1 分,任副连职一年 1.5 分,任正连职一年 2 分,依此类推,累计分数。从任职当年算起,两级职务不重复计算。技术十四级 10 分,十三级 11 分,十二级 12 分,十一级 13 分,依此类推。
三、加分项目
军转干部荣立一等功 30 分;荣立二等功 15 分;因公因战致残、驻守边防、海岛 15 年以上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 15 年以上 10 分;荣立三等功 5 分。以上只核算分值较高的一项。
四、扣分项目
军转干部受行政警告处分每次扣3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8分。因一个问题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为一次,按计分较高的一项扣分。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上一篇: 军转:辽宁鞍山军转干部进市区安置条件
下一篇: 军转:辽宁鞍山市内接收安置营职以下...
 
         点击右上角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朋友圈
                
                     微信好友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