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兵入伍网搜集发布201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一四五八部队政治部干部处接收地方大学生简章,供广大考生阅读,以便报考。
一、接收对象范围
男生,主要以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类专业为主。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接收范围。
二、接收对象政审要求
政治可靠,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有违法行为、受过处分、道德品质不好、组织纪律性差的,不予接收。
三、接收对象的年龄、学业和身体素质要求
年龄在29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或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具体要求是:主修理论和专业课程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其它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补考科目不得超过3门,超过3门者不接收。
接收对象需在指定的驻军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中: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体检费用由参加面试人员自理。
四、需要学校配合的工作
1、请将有关信息通报初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参加面试(3名以内),提前组织填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报名表》,并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2、提供面试场地;
3、提供参加面试人员档案;
4、协助接收人员做好考核工作;
5、如果参加面试人员各方面考核合格,符合接收条件,接收人员将择优带回其就业协议。
五、考核前需准备好的的材料及索取方法
1、毕业生简历(或就业推荐书):由毕业生本人提供,如果有获奖情况,要求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毕业生鉴定:由辅导老师提供,且要求毕业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高校保卫部门、学工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成绩单原件:向学校教务处索取(需要带有详细补考记录的那种),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向学校档案室索取,并加盖学校公章。
5、自愿参评申请书。
注:以上五项材料由毕业生事先准备,考核时交予考核组成员带回。
中国人民解 放 军
91458部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张 耿干事
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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