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终究只是一种记录,旅游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不能把它当顺利共信息,人人得而用之。游客出现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有的被媒体曝光,受到了舆论谴责,有的受到了行政处罚,有的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他们都因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受到了处罚,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他们的不文明行为被旅游管理部门记入数据库,对他们的处罚就应当到此为止。如果继续在各种场合无限制使用这些信息,比如把某个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视频资料在景区滚动播放,就无异于对这些游客进行法外施罚,无异于对他们施行“羞辱罚”,这与现代社会尊重公民权利、保护公民隐私的文明规则是背道而驰的。
[建议措施]
对此,中公教育建议:
一是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出行时必须向旅客讲明注意事项,哪些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和记录在案的后果;
二是景区必须尽可能多地在醒目位置列出具体的不文明行为以及要承担的后果,使游客时刻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
(中公教育申论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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