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方式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前参加报名的考生可通过现场、个人投送材料等方式报名,提交个人自荐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学业成绩单各一份,近期个人全身生活照1张)。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只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
2、综合测试与体检。知识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试,主要内容包括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内容。
3、考察政审与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人员,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组织开展考察政审,签订就业协议书。
4、档案审查。对拟接收对象进行调档,经对其档案审查合格后报公安部参加统一集中复审。
5、岗前培训。经公安部档案复审审批后,安排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与当兵锻炼。
四、有关说明
1、职级待遇。经岗前培训合格,办理入伍手续,转为现役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享受副连级军官待遇,职务警衔标准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算起。其家属享受国家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有关政策。
2、筛选淘汰。从签订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因思想不稳定、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者,均予以淘汰。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干事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38号青海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810007
点击下载附件>>>
相关推荐:考试资讯|考试公告|政策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体能测试|政治审查
更多公安现役部队政策信息请关注:公安现役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