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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总队2016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简章

浙江消防网 2015-11-25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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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的对象

接收对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男性本科毕业生为主,兼顾硕士研究生(不招大专、博士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1、文化学历:

接收对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男性本科毕业生为主,兼顾少量硕士研究生(不招大专、博士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接受上述表内门类专业为主。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体育单招生、三本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补考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过兵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原则上在个人不未达最低服役年限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

2、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4、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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