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审查。面试同时,招生面试组到测评测试合格学生所在院校进行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政审工作。政审时,学生需自行准备好《西藏公安消防警卫反恐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考察审定表》和《志愿从事公安保卫事业申请书》(见附件),并完成表内的签字、盖章等。
(四)资格审查。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2015年12月16日至18日,接收单位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按不低于接收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
(五)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初定于2016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西藏消防信息网通知,)进行。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成都考点或者拉萨考点的考试。
成都考点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永盛东街1号武警宾馆。
拉萨考点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西藏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
(六)心理素质检测和体能测试。安排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第二天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男生:1500米,8分30秒内;立定跳远1.7米以上;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
(七)草签就业协议。2016年4月中旬,由接收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考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收计划结合部队实际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八)档案复审。2016年 8月公安部政治部将组织档案复审,档案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岗前培训;档案复审不合格人员,其档案将按规定退回原所在学校。对已经草签就业协议的学生,必须确保接收单位在2016年7月10日前能够收到学生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派遣证、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否则,所签就业协议无效。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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