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⑤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⑥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⑦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⑧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方法
符合接收条件、有意到我部工作的学生,可直接与我部联系报名(投递电子简历,附个人近期全身免冠照片一张),我部将根据报名情况与学校协商安排集中面试(届时请携带书面简历一份)。
联系电话:(办),(陈主任)、(刘干事)
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四、有关待遇和要求:
接收的本科毕业生,经部队组织审查、知识能力考试、身体检查和测试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经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和任职手续,享受副连职武警警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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