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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2016年面向应届毕业生接收现役警官简章

中南大学就业信息网 2015-12-03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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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博士研究生任命为副营职、少校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正连职干部家属便可随军);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 20 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6年2月上旬);

(三)政治审查(2016年3月至4月底);

(四)档案复审(2016年7月底至8月初);

(五)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

六、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列入招收对象到正式入警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二)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武警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公安现役部队全国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医院视情在单位组织应聘对象进行3-5天的实践技能考核(医院按部队标准安排毕业生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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