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转载发布:广东边防部队2015年接收大学生入警录用手续办理,供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参考。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发布公安现役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
广东边防部队2015年接收大学生入警录用手续办理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考生政审、复检结果以及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情况,广东边防总队按照接收计划、专业需求研究确定2015年接收地方大学生入警拟录用对象,并将分批与考生办理接收手续,明确报到有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拟录用考生150名(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
0102、0103、0104、0109、0110、0115、0116、0117、0118、0119、0121、0128、0130、0203、0208、
0209、0213、0214、0216、0302、0306、0312、0313、0314、0315、0317、0327、0330、0402、0403、
0409、0412、0416、0418、0421、0430、0504、0516、0525、0528、0605、0606、0609、0613、0623、
0625、0626、0630、0702、0703、0707、0709、0710、0713、0716、0717、0718、0722、0724、0727、
0804、0806、0818、0819、0820、0826、0903、0904、0907、0909、0925、0926、0930、1010、1011、
1015、1016、1024、1025、1026、1027、1029、1105、1108、1109、1124、1203、1205、1206、1209、
1210、1217、1223、1230、1304、1305、1310、1316、1403、1413、1502、1509、1521、1524、1525、
1527、1606、1609、1613、1614、1615、1619、1620、1623、1624、1625、1627、1628、1708、1711、
1713、1718、1721、1727、1730、1805、1806、1808、1809、1812、1903、1908、1917、1926、1928、
2001、2004、2005、2006、2011、2019、2026、2103、2105、2110、2122、2129、2201、2202、2203。
二、办理接收手续
(一)领取方式
拟录用考生可结合本人实际,于6月9日10时前编辑相应短信发送到手机,选择现场发放或快递投递的方式领取《接收函》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现场发放领取:编辑发送短信“准考证号后4位+考生姓名+现场领取”,并于6月10日下午10时准时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广东边防总队机关6楼,凭本人身份证件领取。
2、快递投递领取:编辑发送短信“准考证号后4位+考生姓名+投递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
3、考生放弃录用资格:编辑发送短信“准考证号后4位+考生姓名+放弃录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短信确认。发送短信后,考生无需来电确认是否收到,我们如未收到拟录用考生确认短信,将会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草签就业协议
1、考生将总队开具的接收函复印1份,以备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所需,原件交学校就业部门,凭接收函办理草签协议、调取档案等相关入警手续。
2、《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首先由丙方(拟接收对象本人)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交学校就业部门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其中:一份交学校就业部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和《服装型号登记表》(见附件,须填写完整),于2015年6月24日之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到广东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逾期未寄达的视为放弃入警资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考生在签约后及时敦促学校完善个人档案材料。档案中必须要有高中档案、高考材料(指高考体检、报名、录取、高考成绩等材料。高考材料未装入档案的,务必在所在大学复印高考录取名册,加盖招生办公室印章后放入档案)。
2、考生档案、《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述3证只须证芯原件,大专毕业生只需报到证、毕业证2证)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单位为广东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务必于2015年7月7日前寄达或送达广东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逾期未寄达的同样视为放弃入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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