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发布2015年广东边防部队接收大学生入警政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发布公安现役部队考试信息,供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参考。
2015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知识能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分数线已经明确,根据接收程序要求,现就考生政治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知识能力考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按照既满足接收数量又确保接收质量的原则,分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凡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一律不予接收:
(一)本科以上学历层次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为105分。
(二)专科层次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为100分。
二、确定政审对象
(一)不纳入政审考生
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知识能力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或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纳入政审、不予接收入警。具体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为:
0101、0111、0126、0207、0211、0212、0226、0301、0307、0324、0401、0406、0407、0415、0423、0501、0506、0510、0511、0520、0521、0627、0729、0805、0807、0815、0825、0901、0902、0910、0914、0927、1012、1116、1117、1127、1201、1207、1226、1315、1322、1323、1328、1515、1530、1601、1603、1604、1605、1608、1706、1722、1813、1815、1819、1822、1911、1913、1916、1930、2012、2030、2121、2126、2128。
不纳入政审考生可登陆进入“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具体未通过原因。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可于3月23日至3月27日工作时间致电查询。
(二)纳入政审考生
知识能力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且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含个别项目需复查)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具体考生准考证号后4位为:
0102、0103、0104、0108、0109、0110、0112、0114、0115、0116、0117、0118、0119、0121、0122、0123、0124、0128、0129、0130、0201、0202、0203、0205、0206、0208、0209、0210、0213、0214、0215、0216、0219、0220、0221、0223、0225、0302、0306、0311、0312、0313、0314、0315、0317、0322、0325、0327、0328、0330、0402、0403、0409、0412、0416、0418、0419、0421、0422、0424、0427、0428、0430、0502、0503、0504、0507、0508、0509、0512、0514、0515、0516、0518、0522、0523、0524、0525、0526、0528、0530、0601、0603、0604、0605、0606、0607、0608、0609、0613、0615、0616、0617、0618、0621、0622、0623、0625、0626、0628、0630、0701、0702、0703、0704、0705、0706、0707、0708、0709、0710、0711、0713、0715、0716、0717、0718、0722、0724、0725、0726、0727、0728、0804、0806、0808、0809、0812、0813、0816、0818、0819、0820、0821、0826、0827、0828、0829、0830、0903、0904、0907、0909、0911、0912、0915、0916、0917、0918、0921、0922、0925、0926、0930、1002、1004、1005、1006、1010、1011、1015、1016、1018、1019、1020、1022、1024、1025、1026、1027、1028、1029、1030、1101、1102、1103、1104、1105、1107、1108、1109、1113、1114、1119、1121、1122、1124、1125、1129、1130、1203、1205、1206、1208、1209、1210、1211、1213、1215、1217、1221、1223、1225、1227、1229、1230、1302、1304、1305、1307、1310、1311、1312、1314、1316、1317、1319、1320、1324、1325、1326、1327、1401、1403、1404、1406、1407、1408、1410、1413、1415、1416、1419、1420、1422、1424、1427、1428、1430、1502、1507、1508、1509、1510、1513、1517、1518、1520、1521、1524、1525、1527、1529、1602、1606、1609、1610、1613、1614、1615、1616、1617、1618、1619、1620、1621、1622、1623、1624、1625、1627、1628、1708、1709、1711、1713、1714、1717、1718、1720、1721、1723、1724、1726、1727、1730、1801、1804、1805、1806、1807、1808、1809、1810、1811、1812、1820、1823、1828、1829、1903、1905、1908、1910、1912、1914、1917、1918、1920、1923、1926、1928、2001、2002、2004、2005、2006、2008、2011、2014、2015、2016、2019、2025、2026、2102、2103、2104、2105、2110、2114、2118、2122、2123、2125、2129、2201、2202、2203。
政审对象相关考测试结果及政审情况,待政审工作结束后一并公布,考生无需频繁致电询问。
(三)放弃政审的考生
确定为政审对象的考生,如个人放弃政审的,请及时用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发送“准考证号+姓名+放弃政审”到。
三、政审工作安排
(一)政审时间:暂定3月23日至4月30日,政审大致行程近期会在微信公众号gdbfzs上发布,具体政审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一般会提前2-3天电话预告政审对象)。
(二)政审要求
由于政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政审对象提前到校,并做好以下准备:
1、准备好本人近期的成绩单(原件)、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协调好学校教务或档案部门,届时提供考生考试成绩原始记录以及高考录取名册原件,以便核查;
2、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请辅导员(班主任)提前准备好考生全部档案,并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政审考察当天,辅导员(班主任)应在场,同时联系不少于5名考生参加政审谈话;
3、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政审工作组人员能够及时联系(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政审组,政审组联系方式后续公布);
4、请考生到接收网站上下载打印《证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盖章后,待政审时交给政审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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