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重庆科技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重庆科技学院 2015-10-26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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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所选报考点及其所在省市的网报公告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准考证打印、初试、复试、录取等有关事宜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阶段,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复试时,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招生领域所在专业学位类别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国家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学 制:三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部门网站: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博学楼F111

邮 编:401331

电 话:(袁老师,胡老师)

传 真:

欢迎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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