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确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 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条件,并符合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的军队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军队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报名,需要查询当地人事考试网站的通知,以个人身份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脱密。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 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 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 证书。
五、考试须知。
①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②客观题科 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 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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