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面试

军转干结构化面试题之“法不责众”的看法

2015-07-15

中公军转干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编辑推荐2015年军转干考试国内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编辑推荐2015军转干政策之军转干部必读三大中央文件

编辑推荐中公教育军转专家张红军内部解读军官职业化的定义

编辑推荐[经验分享]军转干部选岗系列:市委直属单位分析

中公军转网发布军转干部安置面试结构化面试模拟题,供2015年计划转业的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考试备考资料、军转干面试模拟题,供2015年军转干部复习备考。

【面试题】

请用哲学的观点谈谈对“法不责众”的看法。

【参考答案】

对此现象,我们应该用哲学中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为此,我谈四点看法:

(1)黑格尔说过,现实存在的东西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法不责众”现象的产生,是有其社会基础的。在我国,主要是长期以来存在着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特别是某些法规过于理想化,可操作性不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法不责众”的现象的产生。

(2)法不责众还说明了物质决定意识,客观存在是思想意识的基础。法律规范总是滞后于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是对各种社会秩序的调整,当一种法律不再能起到调整大多数人的行为时,它就应该改革或废除。

(3)但是,我们也不能由于一种行为规范有众人的违犯而不维护法律的尊严。比如当今社会,贪污受贿层出不穷,尤其是一些窝案,拔出罗卜带出泥,我们是否可以借口法不责众而放弃查处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就涉及到哲学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问题。当前,我们的主要矛盾是如何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极少数腐败分子的利益。因此,对这种贪污腐败行为,国家的政策是明确而坚定的,这就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工作者一方面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最广大人民大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和调整法律规范,使之真正能为国家利益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中公军转网整理发布,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军转干部安置面试资料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备考专题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菜单键,然后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