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律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法律知识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法律基础知识及法律模拟题:民法之无效民事行为,供广大考生学习。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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