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
一是产品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一方面,我国大多数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价格却低于国际一般水平,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另一方面,资源开发使用的外部成本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由于国家尚未建立健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制度,导致资源性产品生产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主要反映为开发和生产资源所直接消耗的人、财、物等内部成本计入成本,而未将生态环境损害补偿等外部成本纳入核算范围,后者最终将由社会承担。
二是市场结构不合理。由于资源行业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资源性产品价格管理一直以国企垄断为基础。石油、电、水、气等资源性产品几乎仍由国有企业垄断。这种垄断基本属于行政性垄断,如果不破除国内能源资源企业的垄断地位,将难以在能源资源领域引入有效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是能源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例如资源、能源等上游产品价格与工业制成品等下游产品价格相比过低;国内与国际资源性产品比价关系的严重不对称,一些企业为套取国内外市场价差而出口资源,损害国家利益。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传递机制一直不顺。为保障国计民生稳定,石油、天然气、水、电力等资源价格长期居于偏低水平,从而形成多消费、多受益的现象。价格水平相对较低也带来资源浪费,不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趋势。同时,相关资源领域形成的垄断还带来了市场不公平竞争,因此资源价格改革的目标不仅是要与国际接轨,还要打破资源领域的垄断格局,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
[对策措施]
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应坚持市场取向,逐步放松政府对资源能源价格直接管制,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能反映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能反映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关系市场主体间的利益调整,一定程度上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系的完善。为此,要同时推动相关行业的改革,同时在金融、财税政策等方面进行配合支持,要通过财政补贴和分配制度等多种配套改革消化价格改革成本,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要。
军转网2015“两会”重点内容推荐>>>
更多军转干考试时事政治热点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上一篇: 军转干考试写作素材积累:习近平全国...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