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调(迁)家属办理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落户程序有哪些?中公军转网整理,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安置信息、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根据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信息,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调(迁)家属办理落户程序如下:
(1)对象
年度内计划分配到自治区区级单位、中央驻疆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军转干部,及随调(迁)安置的军转干部家属和子女。
(2)材料
军转干部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军转干部转业证。
②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出具的已报到证明。
③军转干部结婚证,配偶、子女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原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④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⑤安置单位所在地区武装部出具的《预备役军官登记证明》。
(3)程序
①审核上述材料。
②材料真实、完备者,军转办开具《军转干部办理户口工资关系介绍信》(两联单,第一联交公安部门,第二联交接收单位);随调家属开具《军转干部随调配偶介绍信》(单联)。
(4)时限
落户手续在安置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5)政策法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
(6)责任处室、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新疆人社厅军官转业安置处时建国
克州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科田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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