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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随军家属档案接收及报到所需材料

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08-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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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随军家属的安置、档案接收、报到工作,许多军转干部及家属对此不了解,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安置信息,供2015年转业的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参考。

一、海淀区随军家属档案接收、报到所需材料

(1)报到

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随军家属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1.随军家属本人档案(密封);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出具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60日有效期内);

3原工作单位或存档机构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关系介绍信;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随军家属落户北京市后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6.随军家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均可)。

(2)缴纳养老保险

随军家属如需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1.随军家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随军前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视同缴纳的需原单位提供证明;

随军前缴纳过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停缴证明或缴费明细单;

注: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确定随军家属办理报到手续后,无任何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方可为其缴纳。

二、北京海淀区随军家属档案接收、报到办事程序

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指导中心,与指导中心签订协议书,并填写《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登记表》。

报到后第二个月,本人持身份证可到指导中心领取生活补助存折

三、北京海淀区随军家属档案接收、报到文件依据

海政发〔2003〕130号《北京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办法》(点击查看)

四、北京海淀区随军家属安置事项对外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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