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身体基本条件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既不能超过也不能低于标准体重的 15%(标准体重=身高-110)。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9。对达不到身体指标,或红绿色弱、色盲,有明显传染病,血清检测呈阳性的,不予以接收。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四)专业条件及招生数量
此次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的男生,不接收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检验类专业,不接收女生。
(五)学业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均不予接收。
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二、接收方法
1、报名。凡自愿入伍、符合招收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直接与武警水电部队招生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彭 杰、陈京州、陈雪刚,电话:,,,邮箱:。
2、考察接收对象。招生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后,按照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要求,对预选对象进行德才表现考察和身体心理检测,择优确定意向接收对象,签订《地方大学生到基层部队工作志愿书》。
3、全军集中考评。经武警总部审查合格后,4月中旬,组织接收人选,参加全军统一进行的“三考一测”即:德才表现考察、体能素质考核、知识能力考试和身体心理检测。(知识能力测评:主要评估接收对象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创新能力;体能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
4、总政治部审核批准。5月初,总政治部根据考评成绩,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招录人员,部队与高校和学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
三、待遇
经组织批准入伍后,部队集中组织新入伍大学生进入军事院校集训,培训合格后,下达干部任职命令(任职时间从2014年6月30日起算),分配到基层部队任职,从事基层指挥(任排职干部)或技术工作(任初级技术职务、专业技术12级),成为一名基层警官。享受部队相应职级的工资、津贴及各项福利待遇。在基层任职满2年后,根据现实表现及工作需要,可以调入机关工作。任职期间,对德才特别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职务,可由技术干部转为行政干部。
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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