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陆续发布,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上旬,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发布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考试信息,供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参考。
河北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2015年地方大学毕业生简章
一、接收计划
2015年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干名(均为男生)。接收专业: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财会专业。
二、条件要求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历清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2015年6月毕业),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在校期间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主要专业课程成绩优秀。
3、年龄条件:年龄为24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校期间曾入伍服役的,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
5、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曾服役的毕业生和英烈子女等优先接收。同时,生源地是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衡水的优先接收。
6、下列对象不在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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