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收入伍计划
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 专业(研究方向) | 岗位名称 | 基本要求 | 性别、年龄要求 | 备注 |
|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 教学科研岗位 | “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应届博士研究生 | 男性,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 8至10名(最终数量以总政审批为准) |
| 政治经济学 | ||||
| 法学 | ||||
| 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 |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 社会学 | ||||
| 中共党史、中国近代史 | ||||
| 心理学 | ||||
| 新闻传播学 |
三、基本待遇
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定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三档、少校基本标准。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本人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学院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还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以及休假、探亲、疗养、保险、医疗、家属随军、子女教育等福利,以及一定的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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